中国国企治理结构不宜采用CE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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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建生. 中国国企治理结构不宜采用CEO[J]. 经济问题探索, 2001, 0(9): 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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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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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治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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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权改革的成败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的关键。贯穿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的主线就是产权分化,但企业内部却由于产权分化而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问题,即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并政企关系的神经,从而成为经济改革的深层问题,也成为改革的关键问题。面对这一难题,理论界有一种倾向,试图用“CEO”这一西方模式的“他山之石”来解决国企治理结构问题,认为国企采用这一模式可以有效的启动激励机制,强化管理,从而既可以克服政府对企业的制时,又能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杜绝腐败现象,提高国企经营效率,可谓一举多得。是不是果真有效?我们必须加以认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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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企业 治理结构 CEO |
CEO is Not Suitable For The Governing Structur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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