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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控” 防范风险
引用本文:匙荣欣.加强“内控” 防范风险[J].河北企业,2006(2):24-25.
作者姓名:匙荣欣
摘    要:<正>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向国有企业派出董事和监事,行使控制和监督权。而企业内部的治理主要通过内部控制实现,当国资委将财产委托给经营者经营后,经营者必须将这些财产逐级委托给企业内各层次上的人员去实际占用、管理和使用,由于经营者和企业内部各分权层次都具有独立的目标和利益,他们之间又形成代理关系,因此,内部控制实际上是所有者对经

关 键 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防范风险  国有资产所有者  内控  内部控制  经营者  国有企业  企业内部  国资委  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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