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窑洞“顶工资”该咋样纳税和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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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老税.以窑洞“顶工资”该咋样纳税和记帐[J].税收与社会,2000(11):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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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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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县政府招待所属全民所有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今年该招待所将自己街面的10孔窑洞分给了10个职工,以此作为职工的工资,职工又将自己分到的窑洞对外租赁给其他个人搞营业,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均高于本人的工资。那么请问该招待所在会计财务上应怎样核算?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是否以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职工是否应作为二房东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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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租赁 职工 工资 缴纳 房产税 营业税 收入 县政府 窑洞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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