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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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兴光.试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J].国际贸易问题,1997(1):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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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兴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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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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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我国各外贸公司平日使用最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属于涉外经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牵涉到法律适用问题。所谓合同的法律适用,又称合同法律选择,是指受理某一国际合同案件的法院,在与合同有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依法院地冲突规则的指引,确定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或哪一种国际统一实体规范。而合同的准据法(Proper Law),是指一个涉外合同依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某个国家的法律。必须看到,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从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请看下述英国枢密院“比奈姆诉迪伯诺”(1924年)的权威性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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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对外贸易 涉外经济合同法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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