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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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2002年推出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从10月1日起在江苏省全面推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通过对二氧化硫排放重点企业特别是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核定,以及对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研究与规划,江苏省经贸委和环保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必须经省级环保部门认定和批准,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法对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行为实施统一监管。计划、经贸、财政和物价等有关部门对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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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苏 排污权交易 环境经济 有害物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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