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退库性质”的“四不统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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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利章.要解决“退库性质”的“四不统一”问题[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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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利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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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江苏阜宁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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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做退库统计报表时发现:人民银行与征收机关在办理收入退库业务时,对“退库性质(原因)”的统计口径存在“四不统一”:(1)对企业的超税负退税统计口径不一。对出口企业的超税负退税。按人民银行“退库原因”的统计口径应为“超交、多交退税”.而国税部门填制收入退还书时统计口径则是“汇算清缴结算退税”(国税部门征管信息系统中也无“超交、多交退税”原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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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税 退库 税负 企业 统计口径 收入 人民银行 栏目 性质 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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