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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小姐销售招数
作者姓名:赵明宇
作者单位: 
摘    要:周六上午,售楼部来了一位手拿闪闪发光的汽车钥匙的年轻男士。贺莉赶忙迎了上去,给他介绍了很多种户型并带他看样板房。这位姓邓的先生非常满意,当场签订了三居室38万元的购房合同及按揭的“补充协议”,并交了5万元定金,约定按揭购房每月应付4217元。但邓先生为难地对贺姐说,“我不过是单位上的小车司机,每月工资不过3000元左右。本来不想买这么贵的房子,但是我女朋友坚持说,要买就买豪华型的大房子。你看,我怎么写收入证明啊?”贺姐爽快地对他说:“这好办,你在收入证明3000元前加个1字,不就成13000元了吗?”邓先生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找人细心推敲了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因为“补充协议”规定:购房者按揭如银行审查不合格,必须选择其他三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3个月分期付款、交房期内分期付款,支付余款,如购房者在15日内拒绝做出选择,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房价总额20%的违约金,按邓先生的购房总款38万余元计算,违约金就是7万多元。如果侥幸通过银行审查,但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足额月供支付,开发商有权收回并处置所购房屋,购房者最终只得落个钱、房两空。结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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