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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摘    要:二000年四月三十日计电〔2000〕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针对国际油价大幅上涨 ,油品市场供应趋紧的实际情况 ,去年11月和今年2月国家先后两次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2月份以后 ,国际市场油价格继续攀升 ,达到10年来的最高点 ,国内炼油企业成本增加 ,部分地区汽、柴油紧张 ,市场零售价格突破政策指导价上限。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价改革方案〉的通知》(计电〔98〕52号)有关规定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 ,决定适当提高汽、柴油出厂价和零售中准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 ,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40元和210元 ,汽油每吨由2395元调整为2635元 ,柴油每吨由2120元调整为2330元。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供军队用的灯用煤油每吨由2115元调整为2330元 ;海军燃料油每吨由1380元调整为1520元。石油集团公司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出厂价格暂不调整。供铁道、交通等部门专项用油价格 ,以调整后供军队出厂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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