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目前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急需改进
引用本文:刘亚维,高凤勤.目前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急需改进[J].当代经济,2005(4):59-60.
作者姓名:刘亚维  高凤勤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税收专业研究生
摘    要: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并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同年7月,财政部又颁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并从9月起开始执行。其中关于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在第13条中有如下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人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关 键 词:研究与开发支出  会计处理  2001年1月  研究与开发费用  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评估准则  自行开发  第13条  依法取得  当期费用  财政部  律师费  执行  申请  注册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