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集体“绿色企业”需要政策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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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世鸾.兴办集体“绿色企业”需要政策启动[J].农村经济,1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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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世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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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万县县委政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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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绿色企业"是村社集体经济的重要成分.在现阶段,兴办集体"绿色企业"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相比,其难度更大.当前,除抓好宣传、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外,还需要政策启动.为此,笔者结合万县实际,从以下5个方面的政策作一些探讨.土地政策:"绿色企业"根植于土地.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兴办集体"绿色企业"的土地来源,可从6个方面解决.(1)对集体尚未承包到户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等,由集体组织开发;(2)对近年来集体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闸沟垫地,开发荒山荒坡荒滩资源等新增耕地和今后新开发的土地,不再分散承包到户;(3)对承包土地后给农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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