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北京市房地产价格是社会各界谈论的热点之一。从学者到业内人士、普遍感到北京市土地价格过高,从而抬高了房地产价格,使北京市房地产价格严重背离普通消费者的购买水平。那么北京市地价水平究竟高不高高在哪些地方)有无降低途径。本文拟从马克思地租理论出发,分析地伙的合理构成,并结合供求理论探讨降低北京市土地价格的可行途径。一、地价分享者自八十年代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特别是九十年代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城市土地资产的价值日益显现。基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国情背景,土地资产的价值主要由以下三种类型的利益集团分享:(一)土地所有者,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家‘市‘区、县政府,他们获得的所有权补偿被称为地伙款、土地出让金或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二)原土地使用者,包括被拆迁单位、个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他们获得的原土地使用权补偿被称为拆迁补偿费。部分征地补偿费也属此性质;(三)土地开发建设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商和中介商等,他们获得投资补偿。购房者是地价的最终承担者、他们在付出购房款的同时获得房地产的产权和使用权。二、从马克思地租理论分析地价合理构成地租的资本化形成地价因此可以用地租理论来分析地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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