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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对城市不动产领域的影响
引用本文:谭玉魁,彭补拙.《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对城市不动产领域的影响[J].中国房地产,2003(2):19-21.
作者姓名:谭玉魁  彭补拙
作者单位:[1]湖北大学商学院 [2]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并将于2003年3月1日施行。该部法律的立法主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的许多条款对城市土地利用、土地经营、商品房开发、房屋所有权益、城市规划甚至城中村改造等产生重要影响。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条款提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

关 键 词:城市规划  土地利用  土地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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