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内动态
摘    要:正"拍客"状告新浪侵权败诉新浪拍客是摄影、摄像爱好者分享作品的平台,但是"拍客"二字给新浪惹来了官司。原来,早在2007年,原告李先生和韩先生就注册拥有了"拍客"商标。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对这起商标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新浪胜诉,法院认为"拍客"一词已成为通用词汇,商标所有权人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词汇。经法院审理,判决书中写道:类似"×客"的称呼由来已久,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批"×客"的新称呼,如"黑客"、"博客"等,"×客"的组词方式逐渐成为网络热门新词的产生方式,"拍客"一词正是在此环境下应运而生。

关 键 词:通用词汇  国内动态  韩先生  北京海淀  二字  三星电子  颜色组合  组词  侵犯商标权  终审判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