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技监局建立行政案件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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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岳春
,孙兆峰.淄博市技监局建立行政案件监督机制[J].中国技术监督,1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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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岳春 孙兆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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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维护技术监督部门形象,从5月份起,山东省淄博市技术监督局决定试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赔偿规定》。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凡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性质确定、法律法规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的错误而导致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以及由于程序违法或者越权管辖等必须依法纠正或撤销的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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