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律师是一个神圣而令人向往的职业。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伶牙俐齿,能言善辩。竭力为当事人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然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障,许多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人身权益遭受到非法侵害。1995年被人们称为"律师蒙难年",那一年,湖南的彭杰被错误关押259天,山西的马海旺被抠掉了眼珠,河北的任上飞被扣作人质,河南的冯志德被迫逃亡……这些来自社会的风险给律师带来了巨大压力。新《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实施,为律师执业创造了新的空间,但同时也增加了律师执业的风险。在刑事诉讼中,律师频频翻身落马,身陷囹圄。律师蒙难案件一起接一起,律师大有如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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