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创业投资(Vature Capital,以下简称 VC)在项目投资后的行为对其投资的新创企业(New Ven-ture,以下简称 NE)的生存与成长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一般机构投资者相比,VC 在项目投资后的干预行为显得非常活跃。研究者发现虽然 VC 对NE 的干预途径与手段非常丰富。但是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VC 通过与 NE 管理层的互动,为其提供增值服务(Macmillan,Kulow &Khoylian,1989;Bygrave & Timmons,1992),另一类是VC 通过监控以及重构 NE 所开展的价值创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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