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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从轻在我国实体法中适用
引用本文:周冲.论疑罪从轻在我国实体法中适用[J].魅力中国,2014(3):353-353.
作者姓名:周冲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摘    要:“疑罪从轻”源于《欧洲保护人权和基础自由公约》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是“存疑有利被告”的体现之一。本文从实体法适用的角度出发,探索“疑罪从轻”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中性、现实性及合理性的特质。并论述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之界定。“疑罪从轻”是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价值取向的体现,并且保障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存疑有利被告  疑罪从轻  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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