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物权法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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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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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公证处,大庆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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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对人民现实生活中的涉及的重要事项都做了明文的规定.可以说该法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无疑有着深远的影响和划时代的意义。当然,《物权法》对于今后公证的理论与实践工作.也同样会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可是,公证业务却未能进入《物权法》领域,这对于公证业务来说,无疑是一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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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公证业务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物权法》 第五次会议 法制建设 实践工作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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