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两工”入账核算的账务处理
引用本文:赵志红,冯桃科.“两工”入账核算的账务处理[J].农村财务会计,1999(5).
作者姓名:赵志红  冯桃科
作者单位:山西省昔阳县农经办
摘    要:“两工”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无偿向农民摊派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义务工主要用于防讯、义务植树、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从本质上讲,“两工”同向农民提取的村提留、乡统筹一样,都是向农民的无偿索求,只不过其表现形式和用途不同罢了。现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村提留、乡统筹作为“提留统筹收入”纳入账内核算,而将“两工”摒除在账外,只要求当“两工”投入形成固定资产时,才将其计入“公积金”。笔者认为,将“两工”核算摒于账外有所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