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股份制改革三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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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晶.“城中村”股份制改革三步走[J].农村工作通讯,2009(16):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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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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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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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中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目标为:社区居民变股东,在此基础上成立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彻底解决集体资产产权虚置和管理模式落后的问题。清产核资。摸清全部家底在改革前必须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以明晰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村民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需要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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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制改革 “城中村” 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资产 《公司法》 现代企业制度 集体资产流失 清产核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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