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俊集区“自愿性”破产清算的原因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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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秉成,时慧.合俊集区“自愿性”破产清算的原因及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0(9):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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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秉成 时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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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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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俊集团破产始末
合俊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合俊集团)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为开曼群岛,于同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胡锦斌曾于1995~2000年间先后参与创立了合俊实业有限公司、合俊(香港)有限公司、精确模型设计有限公司、合俊科技有限公司等,并于2002年在荚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了合俊投资有限公司。其后,合俊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份互换等方式直接和间接拥有了上述公司1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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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清算 香港联交所 原因 自愿 实际控制人 开曼群岛 模型设计 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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