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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
摘    要: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见附一)的微型计算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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