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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荒山的一种好形式——江西泰和县六户农民联合经营荒山调查
引用本文:赵常青,傅新福,杨龙.开发荒山的一种好形式——江西泰和县六户农民联合经营荒山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1983(2).
作者姓名:赵常青  傅新福  杨龙
作者单位:江西吉安地委党校哲学教研室,江西吉安地委党校哲学教研室,江西吉安地委党校哲学教研室
摘    要:一彭家岭位于马市公社樟塘大队和良口大队交界处,是一片地势较为平缓的丘陵山地,土质松软、肥沃。百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村庄,由于疾病流行、兵匪为患,后来逐渐败落、烟灭,以致成了荆棘丛生、杂草遍地、无人问津的荒山野岭。1971年期间,原樟塘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方卓铭在彭家岭上为生产队放牧。一年的放牧生活,使他认识了彭家岭的实存价值,并为这份宝贵财富白白浪费深感惋惜,致使在他心中萌发了开发彭家岭的初步设想。但由于当时极“左”路线的肆虐,这一愿望直到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实现。1979年3月,方卓铭联合方惟成、马介文、方奕镇、方来波、方春光五户社员,向大队和上级领导部门提出了开发彭家岭的要求。这一要求引起了县、社领导同志的重视。马市公社党委、管委的负责同志及时会同樟塘、良口两个大队党支部、管委会及有关生产队的领导人进行协商,最后,一致同意将彭家岭上1500亩荒山划归方卓铭等六户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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