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不实问责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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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忠,梁春晶.验资不实问责注册会计师[J].中国审计,2004(8):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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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忠 梁春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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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佳木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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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虚假验资是验资单位出具验资报告的行为,在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涉及注册会计师验资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研究注册会计师验资不实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对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意识,减少注册会计师涉及诉案件的发生都大有裨益。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拟成立的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及相关资产进行审验。验资报告表明:甲公司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验资截止日,甲公司已到资本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00万元,实物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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