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费改税"对我国公路筹资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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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海涛.论"费改税"对我国公路筹资的影响[J].交通企业管理,2007,22(6):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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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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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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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公路规费制度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一方面,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其中政府干预、行政命令和条块分割的成分很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公路收费制度已不能体现等价交换的原则,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与车辆收费的法律级别低,使用不规范,减免权使用较滥,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了当前交通收费名目多样化、分配主体多元化、收费资金使用部门化,以致公路“三乱”屡禁不止。因此,对我国现行的公路收费制度进行全面改革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以上积弊迫在眉睫。交通和车辆“费改税”是对我国现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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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费改税 公路筹资 成分 条块分割 行政命令 政府干预 计划经济体制 存在 制度 公路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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