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拖欠案件追偿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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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彦文.新加坡拖欠案件追偿初探[J].国际融资,2016(10):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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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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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中国国内出口商A公司(中国信保被保险人)向新加坡买方B公司出运两票价值合计约为35万美元的货物(轮胎),贸易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收到提单后60天付款.直至2015年12月,B公司虽已向A公司出具书面的认债文件,但仍未支付货款.A公司遂向中国信保报损,并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介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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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加坡 中国 支付方式 合同约定 出口信用 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 出口商 文件 提单 美元 贸易 买方 轮胎 价值 货物 货款 国内 付款 报损 |
In the case of recovery of Singap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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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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