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村委会农科站 不得代替农户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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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秉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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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全国工商系统帮农经验交流会上,山西省工商局负责人明确表示,在“公司 基地 农户”等形式的合同文本签订时,村会委、农科站不得代替农户签订合同。目前,山西省11个市共有2811家企业参与合同农业生产,签约农户数达到55万户,合同金额75亿元。但在合同签订中,有的条款显失公平,有的条款欺农坑农,有的地方村委会、农科站甚至代替农户签合同。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各类合同违法案件1792起,罚款536·43万元。其中,涉农合同案件98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山西规定村委会农科站 不得代替农户签订合同@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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