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后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以绥德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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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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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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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依托绥德县吉镇镇等10个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通过选取有效土层厚度等6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特尔斐法确定权重,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该地区31.368 8 hm~2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进行评价。研究表明:省级自然等为3等或4等,省级利用等为3等、4等或5等,省级经济等为2等或3等;新增耕地国家级自然等为14等,利用等为13等或14等,国家级经济等为13等。经过对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实现了耕地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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