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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合同可撤销
摘    要:编辑同志:我是一家超市的经营户,由于某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掌握着全县鲜猪肉定点销售布局的权利,如不与其签订合同,超市就有可能不能销售鲜猪肉。2004年8月,超市与该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经营鲜猪肉的服务合同,约定超市每年支付给服务中心服务费8000元,合同期为5年。可合同履行1年来,该服务中心除了为我们争取到在超市内设立鲜猪肉的定点销售点外,没有提供其他任何服务。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终止合同?温生温生读者:该服务中心凭借其主管部门对生猪肉定点销售点布局的权利,与你的超市签订一份所谓的“服务”合同。这一合同不是你超市真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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