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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村金融改革份量——对“八五”期间农村金融改革的建议
作者姓名:张志贵
作者单位:农行湖北省郧阳地区中心支行
摘    要:一、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宏观调控功能,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信贷决策水平,力争农村信贷资金运动实现良性循环。 1、建立农村信贷分层宏观调控体系。首先合理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行为。农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要将宏观管理职能与资金所有者的职能分开。作为管理者,主要是行使宏观调控职能,按区域将宏观控制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在管理监督中,中心支行对分行负责;分行对总行负责;总行对人行负责;人行对国务院负责。县(市)级农行是投资与经营的主体,在上级行的调控下自主经营。银行资产可设金融资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直届国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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