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利益”的司法定性——从民族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视角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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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文涛.“民族文化利益”的司法定性——从民族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视角考量[J].经济研究导刊,2011(5):14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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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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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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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研究”(P20090092)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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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既能起到保护民族文化的作用,又能带来经济效应,从国家政策的层面来看是应当鼓励的。但规模化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土地征收的行政行为,而征收要求符合其程序的实质要件——为了公共利益。能否将"民族文化利益"界定为公共利益成为了这一切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要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的解释,使民族文化产业规模化创造积极社会效应的同时,也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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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利益 民族文化利益 司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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