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做法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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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舜.市场经济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做法和经验[J].中国经贸导刊,2006(16):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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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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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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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收入分配的基本制度
(一)反垄断制度
在市场条件下,维护自由竞争是保证初次分配在收入创造过程中实现公平的基础。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介入初次分配的形式虽然有所侧重,但都对妨碍市场竞争和扭曲分配关系的垄断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干预。例如,美国重视革除阻碍市场机制的各种社会障碍,努力保持高效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立法和司法手段保证反垄断的有效实施。1933年,美国司法部成立反垄断局(又称反托拉斯局)。它主要执行《谢尔曼法》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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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国家 收入分配 国家调节 反垄断制度 美国司法部 反托拉斯法 做法 《谢尔曼法》 初次分配 基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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