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观照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翻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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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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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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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模糊语言学视域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翻译研究(2011sk129)”;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中国法律翻译发展史研究(批号:11YJA74001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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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无论一部法令在起草时经过了多么慎重周密的考虑(实际上很多法令的起草是极为粗略的),各项条款在运用到具体案件时,案件的具体情况常常引发争议——疑问似乎是不可避免的"。i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始终面临着法律的稳定性和现实性的矛盾问题。为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采取一种经常性的,得力的补救措施——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可以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使法律能适应复杂的、多变的、具体的、发展的社会关系,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使立法更加完善。司法解释还能消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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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司法解释 法律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规定 稳定性 翻译过程 交易习惯 人民法院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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