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刍议 |
| |
引用本文: | 张丽英,郜秀菊,邱凤霞,刘丽敏.农村税费改革刍议[J].经济论坛,2001(12):48-48. |
| |
作者姓名: | 张丽英 郜秀菊 邱凤霞 刘丽敏 |
| |
作者单位: |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 |
摘 要: | 1999年开始至今的农村税费改革,以安徽省为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概括起来讲,就是取消乡统筹费和农村教育集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重新确定农业税计税面积,全省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实行一个应税品目只在一个环节征收;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方法,将村提留改成采用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其比例不超过改革后农业税的20%。此方案可以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但笔者认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
关 键 词: | 农村 税费改革 影响因素 对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