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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工伤待遇的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摘    要:编辑同志:我于2008年4月到某木材加工厂工作,签有两年期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2009年4月,我在加工木材时食指被电锯锯伤,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木材加工厂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关系,同意支付一次性工伤待遇,但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 键 词:经济补偿金  工伤待遇  木材加工厂  主张  劳动保障部门  2008年  2009年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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