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征地农民权益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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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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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障被征地动迁农民的利益,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4月发布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2004年3月,南汇区人民政府和临港管委会针对临港区域内的动拆迁工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此举既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又保护了动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动迁工作得以顺利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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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权益 征地 保障 上海市人民政府 集体所有土地 “三个代表” 动拆迁工作 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 重要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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