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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的税费计算及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王桐岳.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的税费计算及会计处理[J].对外经贸财会,2005(2):14-15.
作者姓名:王桐岳
作者单位: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产品的市场价值计算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该产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应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其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为产品移送并使用的当天。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依据3大流转税之和按月计算并交纳的,

关 键 词:企业  自产产品  消费税  增值税  会计处理  税费  视同销售  纳税义务  依据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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