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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少为” 企业才能“多为”
引用本文:张国玉.政府“少为” 企业才能“多为”[J].中国报道,2013(4):26-27.
作者姓名:张国玉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
摘    要:政企分开之后,中国铁路总公司应树立市场主体意识,更要明白市场主体不仅仅意味着自己是权力的主体、是赢利的主体,更是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主体,"是福是祸都得自己扛"。3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挂牌,迈出了我国铁路政企分开的第一步。在2013年大部制改革方案当中,铁道部政企分开改革最具特殊性,既凸显政府职能转变的一贯特点,又具有大部制改革的鲜明特色。其中,政企分开是职能转变的关键和根本,中国铁路总公司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政企分开的着力点:政府"少为",企业才能"多为"。

关 键 词:中国铁路  政企分开  主体地位  政府职能转变  总公司  市场主体  安全生产责任  主体意识  企业经营风险  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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