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 救济途径的理解 |
| |
引用本文: | 李长梅.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 救济途径的理解[J].中国审计,2008(12). |
| |
作者姓名: | 李长梅 |
| |
作者单位: | 审计署法制司; |
| |
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于2006年2月通过,其中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确定了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救济途径,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
|
关 键 词: | 复议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 审计机关 审计决定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决定 被审计单位 财务收支 救济途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