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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民委确定“电脑农业”推广范围 国家民委日前宣布,2004年度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在民族地区实施“电脑农业推广工程”的工作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新确定一批推广“电脑农业”的重点县和重点乡。 新确定的“电脑农业”推厂县乡主要包括:22个人口在十万以下的较少民族自治县和东、西部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等;新计划还将与有关部门合作,在湘、鄂、渝交界处的武陵山区实行电脑农业区域化的推广模式。“电脑农业”主要是依托国家“863计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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