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福建省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等社会保障都有相应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各项社会保障达到全覆盖,农村居民不同程度地享有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相适应,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截至2006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5.27万人、370.05万人、293.07万人.2006年全年共有20万城镇居民和76.2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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