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邮政法实施细则》是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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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毅 晓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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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邮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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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11月发布施行的《邮政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于完善《邮政法》的内容,促进邮政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它所存在的瑕疵却远大于《邮政法》。主要表现在:(1)在邮政电信分营之后,《实施细则》所确立的邮政管理体制的主体———邮电部、邮电管理局已不复存在,需要适应新情况予以明确。(2)《实施细则》规定市(县)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的授权,作为本地邮政行业管理主体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明显抵触;因为《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委托执法,被委托的对象只能是事业单位。(3)在邮件的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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