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现净值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与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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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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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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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资产的期末计量,《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存货应按成本与呵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应按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因此,明确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的内涵对于准确地进行存货及长期资产的期末计量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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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变现净值 可收回金额 期末计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损失 会计准则 短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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