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主体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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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世清.论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主体性原则[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3):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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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世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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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金英集团公司筹建处!福建古田,35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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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体性原则,就是作为人的主体和作为物的客体以作为人的主体为中心、作为个体的主体和作为整体的主体以个体为本位、人作为目的和作为手段以作为目的为归宿。人作为主体在不断创造客体的同时也不断创造自身,不断提高自己的主体性。人的创造性和为我性相互创造,主体性和客体性相互创造,以及两种相互创造的互为中介,使主体和客体不断发展,人的主体性不断提高,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主体性原则,即必须把主体性原则作为国有企业人事制庭的根本原则、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和改导成功的根本方法。一、国有企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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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人事制度 改革 主体性原则 素质 员工 按劳分配原则 效率 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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