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营经营城镇闪“亮点” |
| |
引用本文: | 刘宁,胡存楼,毛长军.蒋营经营城镇闪“亮点”[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3(10):39-39. |
| |
作者姓名: | 刘宁 胡存楼 毛长军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建湖县蒋营镇财政所 |
| |
摘 要: | 农村税费征收,一般分夏秋两季,即在夏收、秋收结束之后征收。而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农作物收割时间不同,越往南越早,越往北则越迟。而有的地方不顾这一客观实际,偏面追求税费征收的“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或“追时间、赶进度”,在麦、稻尚未进仓之际,即要求完成税费征收任务。这一做法,容易产生下列不良影响:一是恶化了干群关系。提前组织征收,农民群众准备不足。大忙季节,农民用项较大,有充裕资金的农户不是很多。而近年来粮食普遍丰产,多数农民希望以粮食抵扣税费,以缓解资金上的压力。而在粮食尚未进仓之前征收税费,势必增加农民资金…
|
关 键 词: | 蒋营镇 江苏 预算外资金 小城镇建设 财政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