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有关资金核实工作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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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安徽省乡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年5月22日以皖乡企清办字[199】006号文,发出《安徽省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有关资金核实工作的具体规定入规定内容如下:为全面核实乡村集体企业法人占用的乡村集体资产价值总量,如实核定企业占用的乡村集体资本金,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安徽省5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现对清产核资中有关资金核实工作具体规定如下:一、资金核实的主要任务清产核资中资金核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①在清产核资企业对各项资产和资金经过全面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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