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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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根,赖志杰.新时期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2):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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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根 赖志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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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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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以及新农村建设和民政部“霞光计划”的推动下,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纷纷提高供养标准和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偏低、敬老院日常开支缺口大、敬老院建设存在资金缺口、一些地方过分强调集中供养率、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等。通过借鉴广西五保村建设的经验,应强化政府职责,多部门多渠道投入资金;树立工作新理念,加强敬老院管理;培育慈善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发展院办经济,以副补院;开展自费养老,收费补院,以促进我国五保供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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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五保供养 敬老院 公共财政 |
文章编号: | 1008-2670(2008)02-0017-04 |
修稿时间: | 2008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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