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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议:输美三种纺织品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何卫国.各方评议:输美三种纺织品管理办法[J].中国纺织,2004(3):12-13.
作者姓名:何卫国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2月3日,商务部组织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五省(市)外经贸厅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在北京讨论《三种纺织品出口登记办法》(试行)方案。美国政府自2003年12月23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针织布、胸衣和晨浴衣三种纺织品开始实施数量限制。为应对美方的限制,商务部决定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希望通过此次三种纺织品管理办法的出台,为2005年无配额时代纺织品的出口管理积累经验,探索模式。各地方政府和商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表明了对登记办法修改的具体意见。

关 键 词: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  纺织工业协会  外商投资企业  纺织品出口  2005年  商务部  美国政府  出口管理  地方政府  负责人  中国  外经贸  进出口  登记  针织布  限制  商会  试行  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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