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债转股”的障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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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荣梅.关于实施“债转股”的障碍分析[J].经济经纬,2001(1):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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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荣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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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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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转股”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其运作可以采用三种模式。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法的限制,我国只能采用银行将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实施管理,以达到最终收回不良债权价值的目的。必须确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心主体地位,并对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法律障碍、机制障碍、动力障碍和人才缺乏的障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方能保证“债转股”最终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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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转股 运作模式 障碍分析 |
文章编号: | 1006-1096(2001)01-0055-03 |
修稿时间: | 2000年9月27日 |
An Analysis on the Obstacles in Implementing "Credit-to-Equity" Poli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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