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工资支付的“加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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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生.做好工资支付的“加减法”[J].中国劳动保障,2008(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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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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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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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日前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职工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天数不足一个月的工资支付计算方法一般采取加法和减法两种方式,虽然该通知对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其工资支付的计算方法尚未统一,计算方法不同易造成劳动者工资水平差异,并引发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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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者 计算方法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 小时工资 日工资 平均工作时间 工资收入 工资待遇 工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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